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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市本级个体劳动者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365限制投注新闻网     2018年01月23日 06:28:12     手机看新闻    我要投稿    举报

嘉兴本级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劳动者)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如下:

一、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第一档:717元;第二档:896元;第三档:1792元;第四档:2688元。(缴费标准不作选择的均视为第一档缴费标准)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月缴费标准(非退休人员)为323元。

简单点说,2018年个体劳动者默认每月最低缴费标准为717+323=1040元。大家只需确保绑定的扣费银行卡的余额足够,地税部门会自2月份起开始扣除2018年的每月社会保险费。所以,请每月多关注一下银行卡扣费情况,如遇到余额不足没有扣费成功,且没有补扣的话,将直接影响到您的医保待遇享受。

我们汇总近期有关个体劳动者参保问题,为您答疑解惑——

嘉兴市本级个体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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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市社保事务局解答

市本级户籍的劳动年龄段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下同)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市本级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符合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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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市社保事务局解答

1、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或续保的,需具备有本市级户籍,办理时必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均需原件、复印件)。中断补缴的也必须具有市本级户籍,办理时必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2、以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参保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保人银行卡。

3、以个体工商户雇工身份参保的,提供户主营业执照复印件、雇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或雇工协议(盖章)、参保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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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市社保事务局解答

个体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办理社保参保登记和地税缴费登记两步流程。

1、个体劳动者应于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各镇、街道社会事业所或市社保局大厅(禾兴南路334号)或嘉兴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凌公塘路1683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分别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填写登记表。

2、在办理参保登记后,须到地税机关窗口办理缴费登记,签订《浙江地税电子缴税扣款协议书》。

缴费登记可以在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局办税服务厅(中山西路49号,阳光大酒店对面),也可以在地税机关新丰、凤桥、王店、新塍、王江泾延伸申报点或驻社保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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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市社保事务局解答

1、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为18%,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市社保局按规定比例,每年确定若干档次绝对额(共分四档)供参保人员选择。选择二档以上的必须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选择登记,不作选择的均按第一档标准执行。如需变更档次,缴费人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2、医疗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帐一)缴费基数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以政府公布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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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方式和缴费时间有什么规定?

市社保事务局解答

养老保险费与医疗保险费由地税机关统一按月征缴。每年2月份起地税机关将通过各相关银行对当年度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帐一)实行自动扣缴。缴费人须按公布的标准及时、足额存入缴费账户(银行卡),避免因无法扣缴造成的待遇享受中止等影响。

如果本人账户发生变化,须及时到地税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变更手续,变更缴费人的扣缴账户信息,以便能正常进行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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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手续需要每年都办吗?

市社保事务局解答

在办理社保参保登记和地税缴费登记并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后,一直以个体劳动者方式连续缴费的人员,今后不需再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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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劳动者办理缴费是否有更便捷的方式?可否通过手机缴费?

市社保事务局解答

我市地税部门已实现个体劳动者通过支付宝缴纳社保费用,前提是签订支付宝三方协议。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支付宝,首页中找到“城市服务”,点击进入界面;

2、在界面中选择“政务”,找到“浙江地税”,点击进入界面;

3、在界面中选择“三方协议”,点击进入界面;

4、点击增加三方协议,请选择税务机关为“嘉兴市地方税务直属分局”,如个人在其他地区缴过税收的,可能税务机关默认为其他税务局的,请手工调整为“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行政区划选择开户银行所在行政区域,银行行别和开户行请按实际情况填写,最后输入银行卡卡号。

5、返回“三方协议”界面,点击验证通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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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位离职后,是否应马上来办理个体劳动者参保手续?

市社保事务局解答

一旦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办理个体劳动者参保登记和缴费登记手续。当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参保和缴费登记的视为中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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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劳动者仍需要继续缴费吗?

市社保事务局解答

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需重新办理延长缴费手续,否则视作不愿意参保,不再扣缴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已满15年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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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外地工作且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否应继续缴费?

市社保事务局解答

个体劳动者如进入本统筹地外单位(非嘉兴市本级)参保,或本人因各种原因需停缴社会保险费的,必须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来源:嘉兴社会保障    作者:    编辑:陈慧    责任编辑:李建